对于男性,女性的种类:
对于男性,他们面对的女性可以分为以下几类:
- 她是他的妻子:
允许夫妻双方随意地欣赏和享受对方。的确,安拉把丈夫称为是妻子的衣服,把妻子称为是丈夫的衣服,就像是从他俩的心灵、情感与身体串联起的一幅画,安拉说:【她们是你们的衣服,你们也是她们的衣服。】《黄牛章》第187节(见第177页)。
- 男性不可与之通婚的家族女性:
就是禁止男子通婚的家族中的直系女性。如:
1 | 母亲,或祖母,或外祖母,及其女性长辈。 |
2 | 女儿,或孙女与外孙女,及重孙女。 |
3 | 同胞姐妹,或同父异母的姐妹,或同母异父的姐妹。 |
4 | 姑母,就是父亲的姐妹,或父亲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姐妹,父亲与母亲的姑母都属于这一类。 |
5 | 姨母,就是母亲的姐妹,或母亲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姐妹,父亲与母亲的姨母都属于这一类。 |
6 | 侄女,或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兄弟的女儿,以及他们子孙的女儿,如侄孙女。 |
7 | 外甥女,或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姐妹的女儿,以及她们子孙的女儿,如姐妹女儿的女儿。 |
8 | 岳母,不论是他现有妻子的母亲,还是已离婚妻子的母亲,她的母亲都属于他的至亲,妻子的外祖母也是同样。 |
9 | 妻子的女儿(继女) |
10 | 乳母,就是在孩子满兩岁前曾经用自己的奶喂饱过他五次的人。由于哺乳的原因,伊斯兰为她规定了应享有的权利。 |
11 | 同乳姐妹,如上所述,就是在他童年时用乳母的女儿。所有的乳亲如同血亲的律法,如同乳兄弟的姑母,姨母,同乳兄弟的女儿,同乳姐妹的女儿。 |
- 3-没有关系的非至亲女性:
伊斯兰确已制定了穆斯林与非至亲女性关系的律法,以保护名誉,防止恶魔侵害,创造人类的主,最知道什么是对人有益的。安拉说:【创造者既是玄妙而且彻知的,难道他不知道你们所隐匿的言语吗?】《国权章》第14节。
每天都会有报告与统计数据在谈论着强奸案和不正当的男女关系,很多家庭和社区由于脱离了安拉的法度而遭受苦难。
男子与非至亲女子之间的关系权限
- 降低视线:
禁止穆斯林观看羞体,禁止注视引起内心情欲的事物,更不要无故地长时间观看女性。
的确,安拉命令男女都应降低视线,因为它是保护贞洁和名誉的方式,同样,无限制地观看是罪孽和不道德的行为。安拉说:【你对信士们说,叫他们降低视线,遮蔽下身,这对于他们是更纯洁的。安拉确是彻知他们的行为的。[31]你对信女们说,让她们降低视线,遮蔽下身。】《光明章》第30-31节。
当人们碰巧见到了非礼勿视之事,他应该立即转开视线,避免非法行为。降低视线包括一切非法媒体、互联网,禁止观看引发情欲与刺激本能的事物。
- 以礼貌与美德交往:
男子与非至亲女性交往,应以礼貌的、美好的言语交谈,并远离一切刺激本能的事物,不论是什么因素,因此:
- 安拉禁止妇女对非至亲男子柔声细语,命令她们说话端庄。安拉说:【你们不要说温柔的话,以免心中有病的人,贪恋你们,你们应当说庄重的话。】《同盟军章》第32节。
- 禁止走路和活动时的动作引起异性的性欲和露出部分装饰品,安拉说:【让她们不要用力踏足,使人得知她们所隐藏的首饰。】《光明章》第31节。
- 禁止单处:
单独相处:就是男子与非至亲女性单独在任何没人看到他们的地方。伊斯兰禁止单独相处,因为它是恶魔淫秽的入口。先知(愿主福安之)说:“真的,男子不要单独与女子见面,否则,恶魔就是他俩的第三者。”《铁密集圣训》第2165段。
- 遮盖:
安拉为女性规定了头巾,而没有为男性规定,因为女性的姿色对男性的诱惑远远超出了男性对女性的诱惑。
安拉规定女性遮盖有许多哲理,其中:
- 使女性在生活、社会交往与科研实验领域中能够履行其最佳的使命,并保持自己的尊严和贞操。
- 尽量减少诱惑与刺激的机会,一方面确保社会的纯洁,另一方面保护女性的尊严。
- 帮助男子关注贞洁和守法的女性,他们与其交往,就像人们尽可能地多享受文化和科学的成分,而不是一种刺激本能的物质或娱乐和享受的工具。
遮盖的界限:
安拉规定女性在非至亲的男子面前,除了她的脸和手之外,她应遮盖自己的全部肢体。安拉说:【让她们不要露出首饰,除非自然露出的。】《光明章》第31节,自然露出的:它是脸和双手,如果露脸和双手亦可产生诱惑,也必须遮盖。
遮盖物的规定
允许女性根据以下条件随意地穿戴各种形状和颜色的遮盖服饰:
- 遮挡必须遮盖的部位。
- 宽松,不显露身体的形状。
- 并非透明地露出遮盖的肢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