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习伊斯兰教法

穆斯林应当重视学习其生活各领域所涉及到的宗教功修、社会交往、人际关系诸方面的教法律例,以便能够清楚地履行宗教功修,诚如安拉的使者所言:“安拉欲使谁获得福利,就让他精通这个宗教(的法律)。”《布哈里圣训实录》第71节,《《穆斯林圣训实录》第1037节。

他必须学习一些涉及其自身的主命教法律例,如礼拜的形式,大小净,饮食方面的许可与禁忌,等等。另外,学习一些其它方面的教法律例对他是受喜的嘉行,并不是主命义务。

伊斯兰教法

根据伊斯兰教法,人们的一切言行可分五种律例。

必须的(瓦吉布): 就是安拉所命令的,如礼五番拜和封主命斋,行者受益,弃者受罚。
禁止的(哈拉姆): 就是安拉所禁止的,如通奸与饮酒,弃者受益,行者受罚。
圣行与嘉仪(逊奈与穆斯台罕布): 即伊斯兰所鼓励的行为,如以礼待人、见面问候,清除路障,行者受益,弃者无罪。
憎恶的(麦克鲁海): 即伊斯兰所憎恶的行为,如在礼拜中玩弄手指,弃者受益,行者无罪。
允许的(穆巴哈): 既与伊斯兰的命令和禁止无关的行为。如基本的吃、喝与言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