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习伊斯兰教法
穆斯林应当重视学习其生活各领域所涉及到的宗教功修、社会交往、人际关系诸方面的教法律例,以便能够清楚地履行宗教功修,诚如安拉的使者所言:“安拉欲使谁获得福利,就让他精通这个宗教(的法律)。”《布哈里圣训实录》第71节,《《穆斯林圣训实录》第1037节。
他必须学习一些涉及其自身的主命教法律例,如礼拜的形式,大小净,饮食方面的许可与禁忌,等等。另外,学习一些其它方面的教法律例对他是受喜的嘉行,并不是主命义务。
伊斯兰教法
根据伊斯兰教法,人们的一切言行可分五种律例。
必须的(瓦吉布): | 就是安拉所命令的,如礼五番拜和封主命斋,行者受益,弃者受罚。 |
禁止的(哈拉姆): | 就是安拉所禁止的,如通奸与饮酒,弃者受益,行者受罚。 |
圣行与嘉仪(逊奈与穆斯台罕布): | 即伊斯兰所鼓励的行为,如以礼待人、见面问候,清除路障,行者受益,弃者无罪。 |
憎恶的(麦克鲁海): | 即伊斯兰所憎恶的行为,如在礼拜中玩弄手指,弃者受益,行者无罪。 |
允许的(穆巴哈): | 既与伊斯兰的命令和禁止无关的行为。如基本的吃、喝与言语。 |